萬豪會員幫別人訂房(代訂)有積分嗎?

問題

萬豪會員幫別人訂房(代訂)有積分嗎?

回答

原則上,幫別人訂房(代訂),會員本人都不能獲得積分和房晚的。通常都是誰付房費,積分和房晚就給誰。但是實際情況是很多酒店都不會較真。

為安全起見,我們可以透過一些操作來達到目的。原則上是讓酒店認為您有一起入住,而且是你付的房費。

1.訂房時最好是從你自己的信用卡上全額預付扣款。如果是到付,最好讓朋友付現金,不得已才刷卡或者移動支付。因為除了現金,酒店都能查出是誰付的款。押金就無所謂。

2.辦理入住的時候,讓朋友直接給身份證辦理入住即可,如果前台問起,就說會員本人有事晚點來。退房的時候最好讓朋友提醒一下前台,把積分和房晚計算到預訂人的賬號上。千萬不能說會員本人沒來,只要找借口說他有事提前走了就行。

3.現在有些酒店可以透過手機 APP 或者電話辦理入住和退房手續,這些酒店你可以透過手機幫朋友辦理入住和退房手續。

4.最保險的辦法是,你親自到前台幫朋友辦理入住和退房手續。

5.在酒店無法證明你沒有入住的情況下,如果積分和房晚沒有到賬,可以聯絡客服「據理力爭」。

除了付費代訂,您還可以使用積分代訂,但是如果不是自己本人登記入住,是無法賺取積分和房晚的。在萬豪旅享家細則與條款中有明確規定:

3.2.c. 獲贈獎勵兌換住宿(第三方轉贈)。獎勵兌換住宿僅可由對應賬戶的所屬會員使用,不可轉讓,以下情況除外:

i. 僅限透過會員支援團隊預訂獎勵兌換住宿時,若會員無法蒞臨酒店享受該住宿(「獲贈獎勵兌換住宿」),可要求將其贈與他人。第 3.3 節項下所列所有獎勵兌換住宿類型皆可贈與他人,免費住宿獎勵除外。

ii. 一個日曆年內,每個會員賬戶至多可預訂五 (5) 次獲贈獎勵兌換住宿。

iii. 會員預訂獲贈獎勵兌換住宿時,須向會員支援團隊提供會員編號、姓名以及住宿人姓名(領受人)。會員和住宿人的姓名及會員編號必須在預訂獲贈獎勵兌換住宿時提供給會員支援團隊,一經預訂無法修改。獎勵兌換住宿一經預訂,即無法透過直接聯絡會員支援團隊或參與酒店要求將該獎勵兌換住宿贈送或轉贈給他人。若會員需要對獎勵兌換住宿預訂訊息進行更改,可聯絡會員支援團隊取消原預訂並重新預訂(需視供應情況而定)。如新預訂所需積分或現金(視具體情況而定)數額發生變動,多出的部分由會員承擔。

iv. 使用獲贈獎勵兌換住宿時,會員或領受人無法賺取與該住宿相關的任何積分/里數,亦無法累計尊貴會籍有效房晚、合格房晚或合格住宿。此外,獲贈獎勵兌換住宿的領受人無法享受與原會員賬戶相關的任何尊貴級別禮遇。

v. 辦理登記入住時,獲贈獎勵兌換住宿的領受人須向參與酒店出示有效身份證明並提供信用卡或現金押金以支付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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